【浙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处罚决定送达公告(岱山)
2023-08-16 17:07:2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浙江大胜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
下列企业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后,连续两年未履行企业年报申报义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企业年报补报或者办理注销登记,自行停止经营活动时间已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吊销所列企业营业执照。
因无法以其它方式送达处罚决定书,故我局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岱山县人民政府(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县行政中心A3楼3楼行政复议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岱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80-4472987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序号
统一代码/注册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1
91330921MA2A3D8P79
浙江大胜物流有限公司
李伟连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岱西镇徐福大道988号2楼210-5(岱西片区)
2
91330921MA2A3D8K62
浙江广顺物流有限公司
陈桢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徐福大道988号2楼209-2(岱西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