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个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揭牌

2024-08-16 16:45:1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联合设立的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在宝山区吴淞创新城揭牌。这也是上海首个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设立的环境保护实践基地。

上海首个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揭牌

上铁法院介绍,成立这个基地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抓前端、治未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上铁法院积极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社会组织等部门建立多元化协调联动机制。此次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的成立,是推进司法与行政有效衔接,发挥联动协作效能,深化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的又一生动实践。

上海首个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揭牌

活动现场,三家单位还签署了《共建环境保护“枫桥经验”实践基地工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建立实践基地旨在推进司法与行政有效衔接,聚合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争议纠纷预防和生态修复前端治理,努力将争议纠纷消弭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基层治理格局。备忘录同时明确了实践基地各项功能,如定期发布具有示范效应的环资审判“枫桥经验”典型案例、组织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制发综合治理司法建议等,多措并举,推动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

宝山区副区长陈汇青表示,宝山区已进入推进“一地两区”建设、打造新时代现代化转型样本的关键阶段,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实践生态环境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未来将携手上铁法院,做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源共治”共建实践基地,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活动最后,上铁法院还向社会发布了5起环资审判“枫桥经验”典型案例,意在多方面呈现环保争议纠纷的全流程协调化解机制,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环保争议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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