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信用卡返利新规遭诟病:单方面升门槛,律师称涉嫌违反消法

2024-08-16 19:49:00 - 澎湃新闻

广发银行信用卡返利新规遭诟病:单方面升门槛,律师称涉嫌违反消法

广发银行信用卡6月起实行的返利金规则,正遭遇消费者的诟病。

近日,来自广东的杨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反映称,两年前因为看中了广发银行信用卡返利,他办了张广发银行的多利白金卡。然而在卡里还有775.96元返利金未兑换时,今年6月,银行单方面调整兑换规则,导致此前积累的返利金无法兑换。

除了杨先生外,社交媒体及消费投诉平台上,也有大量消费者对广发银行上述举措表达不满。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人员表示,关于兑换规则的调整已提前通知用户,并在官网进行了公示,目前只能按照新规则进行兑换。如果用户对目前规则不认可,可以帮客户申请一个月的返利金兑换权限,但后续仍需要达到新规则规定的门槛。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称,银行调整返利规则,特别是限制或增加兑换条件,本质上是对原有服务内容的变更,涉嫌违反公平、诚信原则;银行不得擅自修改规则,剥夺消费者已积累的权益和合理预期利益。

消费者:兑换规则单方面调整明显不合理

两年前,杨先生接到广发银行的推销电话,“客服说他们的信用卡有返现优惠,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消费后,将按消费金额的1%累积返利金。美团、滴滴、星巴克等消费,按消费金额的10%累积返利金。”因为看中能“薅羊毛”,他办理了一张“广发多利白金卡”。

广发银行信用卡返利新规遭诟病:单方面升门槛,律师称涉嫌违反消法

广发银行信用卡的“返利金”规则进行调整。

信用卡使用期间,杨先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还款记录,每月卡内支出约1000元,会使用信用卡购买大件商品、车险或车票等。

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规则,杨先生在指定门店或通过指定方式消费后,返利金就会直接积累到个人账号。每月消费满10笔(不限金额),可以兑换“返利券”,每张“返利券”固定面值20元,每月可以兑换5张,共计100元。

澎湃新闻了解到,“返利券”在指定平台或门店使用,如美团、奈雪的茶、步步高超市等,可以直接抵扣入账的消费金额。

由于每月消费金额较多,但仅可兑换5张“返利券”,目前杨先生账号里还有775.96元的返利金未兑换。

然而今年5月15日,杨先生突然收到一则短信,称“我行拟于2024年6月1日起调整返利金业务规则”——原来,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当天发布公告称,6月1日起,将调整广发信用卡返利金业务规则,对返利金累计上限、兑换条件等进行调整。如白金卡客户每自然月累计上限200元返利金,将调整为100元;兑换“返利券”的规则也由此前的“每月任意消费入账满10笔”,更改为“每个自然月累计消费满3000元”。

杨先生称,7月初,他在广发银行App“发现精彩”上兑换“返利券”时,显示“因上个月消费金额未达到3000元,无法兑换”。

“没想到新规则是一刀切。”他认为,自己已经获得的返利金是在规则调整前获得的,应该按照之前的规则来兑换,如今规则临时被改变,导致账户里775.96元无法兑换,这明显不合理。

对此,7月20日杨先生致电广发银行,但客服表示规则已经调整,无法再根据个人情况改变,“他们说可以返还我一个月的返利金100元,再补充一个养生壶,但我没有接受,我要求我卡里的返利金,按照之前的规则兑换。”

广发银行:已经公示,必须按新规则来

按照广发银行官网的说法,杨先生办理的“广发多利白金卡”主打权益就是“超级返现”,该卡在官网称,“专为白领人群提供吃喝玩乐/商超购物/生活出行场景优惠及权益,全年最高可返1200元。”

广发银行信用卡返利新规遭诟病:单方面升门槛,律师称涉嫌违反消法

由于“返利金”业务涉及广发银行广发多利白金卡、广发多利金卡、广发巴适金卡、广发银联有鱼白金卡等多张信用卡,涉及用户也较多。因此在社交媒体和黑猫等消费者投诉平台,不少用户表达了对广发银行突然调整返利金兑换规则的不满。

有用户称,在兑换新规则之前已累计了1913元的返利金,“以前是任意消费10笔就可兑换,如今要求每月消费满3000元才能兑换100元返利券。这意味着,如果我想兑换完这1913元的返利金,我需要消费57000元。”

此外,澎湃新闻记者通过广发银行发布的《广发银行返利金业务细则》看到,每笔返利金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然月),如果用户未在返利金有效期兑换使用,返利金将失效。这意味着,广发银行实施新的兑换规则后,部分用户将因为达不到消费标准,而在有效期内无法兑换返利金。

针对上述情况,8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广发银行返利金业务规则确实进行了调整,并且于6月1日起实施,“关于兑换规则的修改我们已经提前通知了用户,也在官网进行了公示。自6月1日起,就必须要按照新规则兑换返利券。”

对于消费者杨先生的情况,她表示,如果有用户对目前的规则不认可,可以帮客户申请一个月的返利金兑换权限,但后续如果想正常兑换全部的返利金,则需要达到新规则规定的门槛。

律师:单方面调整涉嫌违反消法

信用卡单方面调整兑换规则,是否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分析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银行在推出信用卡服务时,返利规则作为服务的一部分,对消费者是否选择使用该银行的信用卡具有明显的影响。银行调整返利规则,特别是限制或增加兑换条件,本质上是对原有服务内容的变更,对消费者权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邢鑫表示,银行单方面调整信用卡返利兑换规则,将兑换条件从原本的“每月消费满10笔(不限额)”变为“每月消费满3000元”,导致用户此前积累的返利金无法兑换为“返利券”,直接影响了用户之前积累的返利金的兑换能力。

“银行在变更规则时,如果未能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消费能力和合理预期,便涉嫌违反了公平和诚信原则。”邢鑫强调说。

邢鑫告诉澎湃新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银行信用卡政策下的返利金、积分等,通常视为银行对持卡人的赠与。虽然消费者未支付对价,但基于银行先前的承诺和消费者的合理预期,银行不得擅自修改规则,剥夺消费者已积累的权益和合理预期利益。

邢鑫建议称,银行在调整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时,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透明、公正的方式与消费者沟通,确保规则变更既符合商业发展的需要,也保障消费者的合理预期和权益。

而消费者在面对银行单方面变更规则时,首先要积极了解信用卡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关于积分和返利的规则。其次,当银行变更规则时,可以要求银行提供详细的说明,并评估变更对自己的影响。如果变更不合理或未得到妥善通知,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或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