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
2024-09-16 06:04:12 - 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本报讯 记者董宇虹报道 日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全市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相关规定,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