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监委通知!
转自:临沂发布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节前廉洁提醒,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要深化警示教育,创新警示教育手段,深刻剖析“四风”问题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一案一警示”,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强化自我约束,带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吃喝,尤其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公务接待铺张浪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高档酒、“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借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使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使用公款旅游;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跑官要官、谋取私利;严禁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推诿应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以及违规饮酒等。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司法办案、执法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加重基层负担问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车等作风顽疾,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小分队”检查、“直通车”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深层次、多角度收集“四风”问题。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契机,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打好“组合拳”,对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加强类案分析,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补漏洞,提出有针对性、说服力的整改意见,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
中共临沂市纪委
临沂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