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举行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2-01-26 15:09:21 - 媒体滚动

原标题:民政部举行二〇二二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来源:中国社会报

本报讯 1月25日上午,民政部举行2022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陈小勇、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围绕社会组织管理、春节期间特殊困难群众关爱等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贾维周主持。

陈小勇介绍了民政部去年组织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相关情况。从2004年至今,民政部举办了四次表彰活动,累计表彰1714家社会组织。此次受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共281家,充分体现了广泛性、代表性、典型性。从组织类型看,实现了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全覆盖,其中包括社会团体190家、社会服务机构30家、基金会58家、国际性社会团体3家;从地域分布看,实现了全国性、省级社会组织及基层社会组织全覆盖,包括全国性社会组织116家、省级社会组织96家、地市级以下社会组织69家;从行业分布看,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建设领域,涉及乡村振兴、公益慈善等;从作用发挥看,受表彰的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打赢脱贫攻坚战、合力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就民政部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有关进展,陈小勇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20191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了各类减免收费举措,6568家行业协会商会降低了19829个收费项目标准,18745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会费标准及程序,2186家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2020年以来,各级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共减轻企业负担约56.54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此外,一些行业协会商会通过提供更优质服务,为更大力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作出积极贡献。

为巩固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陈小勇强调,民政部继续督促各地结合非法社会组织呈现出的新特点,及时调整优化打击整治思路和举措,实现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发现有关非法社会组织被处置后继续活动的,及时跟进、严厉查处,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同时加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合惩戒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打击整治合力,最大程度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2021年7月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共核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850条,取缔231家,劝散326家,自行解散39家,引导登记104家。

针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力量,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陈小勇指出,目前,各地已普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党建指导、服务管理等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布局体系基本建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地组织开展了“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据统计,超过9万家社会组织持续参与关爱行动,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6.3万项,吸引财政投入、社会投入资金25.8亿元,服务覆盖受益人群9336万人次。

为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平安、祥和的春节,张伟介绍,民政部积极采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是会同财政部预拨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29亿元,支持各地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疫情灾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户籍不在本地的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先行救助”。三是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同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求助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回应社会求助。四是指导各地按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五是指导北方地区加强取暖救助,帮助解决困难群众过冬实际困难。据统计,入冬以来,北京、辽宁等地共发放取暖补贴25.5亿元,惠及425万户困难群众。六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摸底排查和关爱服务,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对于民政部初步建成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张伟表示,平台通过对各类低收入人口困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存在困难风险的群众,并同步对其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在摸排低收入人口信息基础上,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认定低保边缘人口431万人、支出型困难人口433万人,形成了包含5800多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李婉丽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日,民政部对寒假春节期间民政领域儿童服务对象关爱服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在春节前对本地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走访和信息摸底,特别是对于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给予关注关爱。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一旦发生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新冠肺炎接受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民政部门要及时依法进行临时监护。

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方面,李婉丽表示,民政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政策要求和相关疫情防控规范,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和《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2年1月版)》。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防控指南要求,制定修订本地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特别是对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开展一对一指导,确保机构内儿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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