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省市返乡政策汇总,多地要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022-01-26 18:00:40 - 媒体滚动

原标题:全国10省市返乡政策汇总,多地要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源:九派新闻

全国10省市返乡政策汇总,多地要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海:

1.建议上海市民“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大家在上海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的流动。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沪返沪。

3.所有已抵沪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宾馆)报告。将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4.对所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4、7、14天)。对所有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1、14天)。

5.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查验,协助来沪返沪的工作人员、学生等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在来沪返沪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督促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6.入境目的地为本市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的,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安排专营车辆闭环转送。

7.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但无固定居住地或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或入境目的地为外省市但需在沪停留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入住指定健康监测酒店落实7天健康监测,“一人一间(套)”或“一家一间(套)”。其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由酒店提供餐食、外卖、包裹等转送服务。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送。

8.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时,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居家健康监测地或指定健康监测酒店。严格落实每日早晚2次体温监测和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在健康监测的第2天、第7天,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或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相关人员如健康监测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由所在社区或指定酒店接触健康监测。

北京:

1.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

2.自2022年1月22日零时起至3月底,进返京人员在抵京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通勤人员按照现有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北京健康宝”将通过核酸检测数据库进行比对,未能按时进行检测的,将进行弹窗提示。

3.抵京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疫工作。

黑龙江:

1.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一律就地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14天内有国内已经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未解除前其所在县(市、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前需先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告,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地后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抵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后中转地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即可放行,到达居住目的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居住目的地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24小时内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5.经哈尔滨市直接入境隔离期满后的抵返人员,严格“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属地,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入境人员居住条件不达标(居住条件差、通风不良等)的需实行集中健康管理。所有入境返回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健康码赋“黄码”,不得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家庭内不聚餐、不聚集,第2、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外省第一入境地解除隔离抵返人员按规定时限补齐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相应天数和核酸检测次数。

6.省外涉疫城市抵返的高校学生,如持有学校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返乡函(证明),证明一直处于低风险区域并始终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当地多次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点对点”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省内各地市间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持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流动,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开或进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本地无居所或居所不符合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需要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至隔离期满。需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非必要不外出,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社区要求报告健康状况。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入境返回人员健康码需赋“黄码”外,其他人员如属地指挥部具备上门采样条件可赋“黄码”,各市地可自行研判实施,赋“黄码”人员不得外出。

9.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的县(市、区、旗)尚未调整和公布风险等级的,经专家评估如有社区传播风险,视为中高风险地区;如涉疫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排查管控政策自动终止。

10.经疫情发生地协查推送及本地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及重点区域驻留人员按原有管控政策执行。

新疆:

1.人员流动过程中的健康码查验统一使用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对个人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相关信息全疆互认,人员流动过程中,不再查验和要求申报新疆政务服务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外的其他健康码,做到人员疆内流动一码通行。

2.对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国家政务平台公布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果)全区互认,各地不得重复检测。

3.对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以国务院政务信息平台实时发布的中高风险区名单为准)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来(返)疆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和风险排查,对于赋红码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健康监测(隔离期起算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

4.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来(返)疆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首站落地核酸检测,测温验码无异常后通行。对疆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疆人员测温验码无异常后通行,并在抵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疆内无疫情发生时,各地(州、市)之间人员正常通行,从即日起至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发布为准)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对以下三类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接的密接;二是入境人员;三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

河北省廊坊市:

1.倡导非必要不流动。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2.前往张家口、崇礼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及时与目的地社区(村街)或单位联系报告;高风险岗位人员要坚持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倡导多用微信、电话等方式拜年,以减少旅途和聚集感染风险。

4.严格来廊返廊人员管理。所有来廊返廊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健康码“绿码”,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街)报备。

5.北京、天津通勤的我市人员首次来廊返廊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后每次来廊返廊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即可。

6.自1月24日零时起至3月底,所有来廊返廊人员抵廊后72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廊后72小时内离廊的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7.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原则上不得来廊返廊,已经来廊返廊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和出现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的来廊返廊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8.入境来廊返廊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14+7+7”隔离政策。所有不具备单人单户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人员,要继续实行集中隔离。

辽宁省:

1.外省来(返)辽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提倡外省来(返)辽人员抵辽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辽人员: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4.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辽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

河南省郑州市:

1.自1月21日12时起,郑州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落实: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入郑后48小时内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入郑后24小时内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经新郑机场、郑州东站、郑州火车站入郑人员可直接在临时检测点检测,结果未出具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2.境外入(返)郑人员。对在其他第一入境点完成14天集中隔离人员,入(返)郑后落实“7+7+2”措施,其中,全程接种过WHO认证新冠疫苗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未全程接种过WHO认证新冠疫苗的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结束后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对在郑州口岸入境的郑州籍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参照执行上述措施。特殊情况动态调整。

3.中高风险及关联区域入(返)郑人员。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入(返)郑人员落实“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入(返)郑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

4.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入(返)郑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即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均为阴性的,继续配合社区(村)完成自我健康监测7天,第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5.原则上在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前14天内(结合当地管控起始时间),有该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入(返)郑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有该地区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郑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均为阴性的,继续配合社区(村)完成自我健康监测7天,第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

6.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入(返)郑人员。根据该地的封闭封控管理措施,参照中高风险及关联区域人员入(返)郑规定执行。

7.省外非涉疫地区入(返)郑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有效证明,入郑后第一时间在我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居家隔离。所有两节期间省外非涉疫地区入(返)郑人员,入郑后需配合社区(村)完成自我健康监测7天。

8.市外入(返)郑的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岗位满14天以上、向所在单位报备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市外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入(返)郑后配合社区(村)完成自我健康监测7天。

广东省广州市:

1.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2.对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3.对有高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在第1、3、7、14开展核酸检测。

4.对有本土阳性个案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5.对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在机场、火车站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6.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返)穗人员抵穗后应48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天津市:

1.2022年1月1日至3月15日,天津市实施全部外地来返津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

2.相关人员主动报备。具有2022年1月2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海淀区;2022年1月4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朝阳区;2022年1月5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丰台区(除玉泉营街道、新村街道)、房山区(除长阳镇)的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前14日内具有上述旅居史则实施抵津后7天居家集中管理(同住人员共同管理,严格出行审批条件,不符合居家集中管理条件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可选择闭环转运离津)

3.具有2022年1月5日(含)以来途经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新村街道,房山区长阳镇;2022年1月2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2022年1月3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2021年12月24日(含)以来途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2021年12月28日(含)以来途经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滑县、内黄县、文峰区;2021年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郑州市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2022年1月4日(含)以来途经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的旅居史的来津及返津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抵津前14日内具有上述旅居史则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同住人员共同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实施集中隔离)。

4.涉及下述流行病学史:2021年12月19日至2022年1月2日途经河南省禹州市欧亚陶瓷有限公司均为感染者轨迹重合人员,参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5.“两节"期间这些地方回津应主动报备。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3月巧日,规范安全出行,近期来津返津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从涉及疫地区回津应主动向社区、工作单位等报备。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6.我市人员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和陆路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发生本土跨省传播聚集性疫情期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津”。

7.抵津前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14天内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集中隔离,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实施抵津后14天居家隔离,其他人员实施14天医学观察。

8.上述符合隔离管控范围人员及我市官方公布的高风险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津人员均实施抵津后第1、3(间隔48小时)、7、14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解除管理。

陕西省西安市:

1.所有省外来返我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目的地是陕西省的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及“点对点”闭环转运措施。

3.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返人员,落实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措施(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

4.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返人员,落实健康监测14天的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并在到达我市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聚集、少流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5.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我市按照陕西省统一政策,视其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人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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