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提高 报销增加 许昌生育保险新规2月1日起施行

2024-01-26 11:38:07 - 许昌发布

转自:许昌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育医疗费保障水平,我市近日出台新政,调整优化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新规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待遇提高 报销增加 许昌生育保险新规2月1日起施行

我市生育保险新规执行后,生育保险费率恢复至我市2015年10月之前的标准,与全省多数地市费率标准一致,生育医疗费保障水平达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我市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将得到切实减轻。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