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章利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166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由于自身资金需求,章利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398%。减持期间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章利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章利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4%,章利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已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本总数由401,580,000股增加至403,192,400股。章利炳先生减持前持股670,000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数401,580,000股的0.1668%。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