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南京居民楼重大火灾事故涉事物业公司是上市公司,今起停牌!《消防法》起草人曹刚:南京火灾物业难辞其咎

2024-02-26 18:11:40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老梁市监论谈

最新进展!南京居民楼重大火灾事故涉事物业公司是上市公司,今起停牌!《消防法》起草人曹刚:南京火灾物业难辞其咎

最新进展!南京居民楼重大火灾事故涉事物业公司是上市公司,今起停牌!《消防法》起草人曹刚:南京火灾物业难辞其咎

新鸿运(833440):股票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833440证券简称:新鸿运主办券商:江海证券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停牌情况概述(一)停牌事项类别申请停牌事项类别为:□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组□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其他,具体内容为:风险事件。

(二)停牌事项情况及规则依据

2024年2月23日凌晨,公司目前提供物业服务的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2单元因电动车起火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二、停牌日期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26日起停牌。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三、后续安排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情形消除或充分披露后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四、备查文件目录《停牌申请表》

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6日

【此前报道】

《消防法》起草人曹刚:南京火灾物业难辞其咎

2月24日下午,顶端新闻记者采访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起草人之一、北京市炜衡(沈阳)律所高级合伙人曹刚律师,其表示此次南京高层住宅火灾事件中,该小区物业难辞其咎,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曹刚表示,此次南京高层住宅火灾,该小区的物业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为物业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负有消防安全职责,包括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发现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等。

2021年,应急管理部便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曹刚介绍,该规定对于电动车有专门的管理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建筑重要部位,比如说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这些地方停放电动车或者充电。就本起火灾而言,物业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现状是知晓的,未能制止并消除导致惨案发生,是难辞其咎的。

顶端新闻记者查询后看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了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此外,上述规定的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曹刚还补充道,物业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还要向居民宣传教育居民电动车电池充电安全知识,“如果发现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的,应当予以劝阻,要让业主去改,业主不改的话,要向相关主管部门即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因为)物业是企业,没有处罚权,那么就请消防救援机构进行查处。”

来源:顶端新闻,记者汪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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