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民宿毁约退订,消费者如何维权?
日前,“五一”假期将至,旅游消费需求与日俱增然而,不少地方的民宿被曝坐地起价,消费者的预订订单被毁约取消,相关消息也上了热搜。对于此类乱象,有关监管部门如何规范?消费者遇到了此类情况如何维权?
江苏淮安的王女士今年3月中旬,在某平台预订了日照市某民宿的两晚房间,每晚395元,两晚共计790元。但是,4月10日却突然收到房东电话,说因为疫情民宿不开了,想要让王女士取消预订。但是王女士在其他平台发现,该房源依旧在售并涨价,房价翻了好多倍。
王女士:后来我在其他平台上面,看到他的房源还在,而且已经涨价到1300元左右一个晚上。
记者:现在您取消了吗?
王女士:这个订单他一直没有给我解决,给我打电话,说我没办法入住了,他(民宿商家)就是说不开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反复沟通,平台方最终同意向消费者王女士,按照每个晚上房价的三倍进行了赔偿。
王女士:最开始是说,如果要退款的话就补我一个晚上的金额,等于补395元给我,或者补差价,补几百块钱。后来我说按道理讲,应该是“退一赔三”。后来赔了我一个晚上的三倍差价,就是1185元。
像王女士一样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4月20日,北京的陈女士在某平台预订了大同市的一家民宿,第二天就接到了平台来电,称民宿商家希望消费者取消订单,因为商家要调价、涨价。陈女士称,平台方一会儿说按前台显示价格赔一晚的金额,一会儿又按实收价格赔付两倍,在陈女士看来,平台方的赔偿、补偿,并没有统一标准。
陈女士:我问了客服,如果我订了3晚,或者我订了4晚,然后遇到了退订,那是退我几晚的价格?客户就答不出来了,说我们要跟酒店商家商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针对“五一”假期部分地区酒店民宿“坐地起价”的问题,包括江苏、吉林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将对今年“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实施监管,禁止价格欺诈、不得随意涨价。例如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表示,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出要保持假期市场价格稳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陈冰:我们出台“提醒告诫书”,就是要告诫各行业经营者,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的规定,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此外,湖南长沙、山东济宁、云南大理等地均发布提醒,要求各类经营者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得随意涨价。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指出,商家宁愿违约也要砍单涨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顾客有权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取消订单后所支付的差价。但是民宿商家“毁约”取消订单的行为,并不适用于“退一赔三”的情形。
邢鑫:应当注意,该情形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三倍赔偿的规定,该条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即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欺诈行为,而商家砍单是为了终止双方法律关系,属于单方面的毁约行为,因此不适用第55条三倍赔偿的规定。
邢鑫律师坦言,“五一”期间酒店民宿价格暴涨,商家宁愿违约也要砍单涨价,本质上是因为违约成本太低,以便获取更高利润,因此在司法层面很难对商家的不诚信行为起到有效的威慑或惩罚作用。那么遇到订房“毁约”怎么办?
邢鑫:首先应当留存证据,将与商家的沟通过程进行录音,将被取消的订单截图保存,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商家恶意解约的材料;其次联系平台进行投诉,并要求平台提供商家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再次可以向消协、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最后采取司法手段,将纠纷诉诸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处理。
(记者王逸群谭瑱苑竞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