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6 21:42:36 - 上海证券报

2024年4月9日,公司提前归还了1,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了13,5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1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5,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7日,沪光股份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14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3,452.51万元已全部转至上海泽荃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用于建设沪光股份上海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临时补流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4年4月9日,公司提前归还1,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24日,公司提前归还13,5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了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1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尚未归还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公司将于到期日前全额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24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成三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同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838,804.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成三荣、金成成、成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成三荣、金成成、成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前述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夏亚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沪光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注1:以前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9,292.68万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注2: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包括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26,778.73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70号);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自2022年11月起,公司陆续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0元,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或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认为:沪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沪光股份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沪光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沪光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28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昆山农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4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含昆山农商行5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品种包含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间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授信、借(提)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33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辛文学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苗苗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3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雪青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昆山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昆山农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夏亚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莫森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夏亚南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夏亚南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夏亚南

联系电话:0512-50325196

传真:0512-57421311

电子邮箱:IR@kshg.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夏亚南,女,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已于2019年6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江苏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兼往来会计;2017年2月至2023年12月在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专员兼核算会计、信息化专员。2023年12月加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05333证券简称:沪光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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