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信宜市东镇鱼米之乡餐馆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被罚款5000元

2023-05-26 17:19:4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茂名】信宜市东镇鱼米之乡餐馆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被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信宜市东镇鱼米之乡餐馆,该餐馆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市监处罚〔2023〕108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信宜市东镇鱼米之乡餐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3MA50DADG8K----------廖**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9

公示截止日期2026-05-19

处罚机关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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