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不能成为违建的保护伞!

2024-05-26 12:30:59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顾戴路上,一间铝合金框架的雨棚将人行道侵占了一半,一边是市民的出行不便,一边是商家“为了公益”的解释,古美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来出招,严查违建擦边球。

“阿姨,您别急,先喝口水坐下慢慢说。”队员一边安抚市民的情绪,一边了解情况。原来,从今年年初开始,某餐饮店门口就放上了四张桌子的外摆位,到了最近,

“公益”不能成为违建的保护伞!

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找到了餐饮店的负责人,负责人出示了外摆位的备案材料,但无法出示落地雨棚相关的审批。

“公益”不能成为违建的保护伞!

“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益”不能成为违建的保护伞!

经过一番沟通和劝说,负责人也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

“公益”不能成为违建的保护伞!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清洗服务的单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必要的手续,对未能现场出具相关手续的单位责任人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开展进一步的调查阶段,一经查实将立案查处。

供稿:古轩

编辑:林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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