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辆机动车和5家企业被曝光,快来看看都有谁→

2024-05-26 10:19:46 - 濮阳发布

转自:濮阳发布

5月24日,

濮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五大曝光”行动要求,

曝光了

30辆突出违法车辆、

5家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6条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5个典型事故案例。

一起看看都有谁吧!

一、突出违法车辆(30辆4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

30辆机动车和5家企业被曝光,快来看看都有谁→

二、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3年8月28日12时许,田某涛驾驶小型轿车在范县新区雷泽路与怡园路十字路口处由东向西行驶闯红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何某威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田某涛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2023年11月6日11时18分许,在范县陆集乡孙楼社区路口处,王某菊骑电动三轮车由北往南左转弯行驶时,与沿道路由南往北直行赵某泽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王某菊骑电动三轮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三:2023年12月13日17时21分许,秦某伟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乐县仓颉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唐槐公园路口,与户某敏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蒋某敏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相撞后小型轿车又撞到道路中心护栏指示牌,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中心护栏指示牌损坏、户某敏和蒋某敏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秦某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车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四:2023年12月31日23时55分许,王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范县县城黄河路朱谷堆社区门口由东向西向后倒车时,刮碰到由北向南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王某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确保后方安全,是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五:2024年1月2日7时45分许,马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南乐县西外环由南向北行驶至兴华路交叉口时,与朱某四驾驶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朱某四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朱某四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行经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高风险运输企业

公司名称

南乐县亿德运输有限公司

台前县鑫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鑫鸿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通港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九洲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曝光原因:以上5家企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请以上5家公司负责人立即督促车辆处理违章,并落实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事故多发路段

214省道南乐县2-12公里

215省道濮阳县78-88公里

301省道清丰县39-49公里

215省道南乐县0-10公里

342国道范县479-489公里

101省道台前县金水路至东环路段

请途经上述路段的车辆注意行车安全,谨慎驾驶!切勿超速、逆行、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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