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拦路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二级

2023-06-26 00:20:32 - 国际旅游岛商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柯育超通讯员刘涵婧邓鹏)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鹏、廖某专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2月13日23时许,被告人廖某鹏、廖某专喝酒后遇到被害人高某荣,廖某专将高某荣拦停后大声询问其是哪里人从哪里来,高某荣也大声回答并打电话给朋友说自己在路上被拦截,之后与廖某专发生肢体冲突,廖某鹏见状便和廖某专一起殴打高某荣。经鉴定,高某荣的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鹏、廖某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两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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