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PR抚投债”将于2024年7月5日提前摘牌

2024-06-26 15:00:58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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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6月26日,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PR抚投债”将于2024年7月5日提前摘牌公告。

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提前兑付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发行人将在2024年7月5日兑付本期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2023年10月30日(含)至2024年7月5日(不含)期间应计利息,并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年10月30日(含)至2024年7月5日(不含),共249天(算头不算尾,即资金实际占用天数)。

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70%,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202.598元,每千元派发利息为7.777元(含税)。

原债券到期日:2024年10月30日

资金兑付日:2024年7月5日

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

提前摘牌日:2024年7月5日

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提前兑付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的议案》,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含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及债券面值总额的77.10%,赞成票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公司债券总张数的77.10%,本次会议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生效。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关于召开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现名称为: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PR抚投债、17抚投专项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及《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2017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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