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 江苏各地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06-26 16:09:02 - 江苏广播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消息,2024年1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对7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最高罚款金额为5.5万元。连日来,江苏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维护老人朋友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26号上午,在常州市某养老机构,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举办了一场金融知识沙龙,向老年客户普及整治拒收人民币、人民币防伪鉴别等金融知识。

  鉴于老年人对现金依赖程度较高,工作人员用一个个实例讲述在遭遇拒收现金情况时,老年朋友们要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教学智能支付设备的使用技巧,和注意事项,让老人们在体验高效支付便利的同时,能够有效规避金融风险。

  26号,在南京市江宁区景枫购物中心,徽商银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员正在对人民银行重点关注的商户开展摸排宣传。工作人员向重点商户宣传现金收付政策,不得拒收现金,同时鼓励商户积极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鼓励商家张贴现金收付标识。

  为提高商家的零钱备付率,工作人员还携带零钱包上门宣传零钱包兑换服务,现场为商家兑换零钱包,解决部分商户零钱兑换难题。工作人员许政浩:“此次摸排宣传共走访商户40余户,签订承诺书11份,现场兑换零钱包3包,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工行南京紫东支行近期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现金业务整治,促进现金业务健康发展。网点人员严格执行钱款当面清点,收支两条线,所有外付现金均经清分机及点钞机清点,杜绝假币、残损币流出。同时网点加强现金库存把控,确保小面额纸币的备付,满足客户兑换零钞的需求。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提示,经营主体应根据经营情况备付充足零钱,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应支持现金支付;无人值守的停车场,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及联系电话,满足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的需要。经营主体应做好员工培训,确保知晓拒收现金违法及其法律后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现金。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徐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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