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2024-06-26 17:58:05 - 政府网站

转自:襄阳发布

6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闻发布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屈江鹏介绍了襄阳市对襄阳籍退役军人在就业创业方面的优抚优待政策(根据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襄阳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在退役士兵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方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方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在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方面

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并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享受全额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

在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方面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且符合经营时限和带动就业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具体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在招录兵教师方面

湖北省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在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方面

将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鄂企业设为奖补对象,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申领方式为:1.吸纳符合条件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申报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年度退役军人基本信息,用于身份信息比对。3.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由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对于入驻襄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

根据《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襄阳市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入驻襄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其在园地发生的场租、水电、物业、宽带网络等费用,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费用、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对延长驻园时间的,补贴时间相应延长。

襄阳籍现役军人同一年度内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按照相应标准分别予以奖励

6月25日,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闻发布会上,屈江鹏介绍了襄阳籍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后的地方奖励政策。

屈江鹏说,襄阳籍现役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后,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军地相关部门做好喜报送达和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具体奖励标准可咨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710-3515102。

屈江鹏表示,襄阳籍现役军人同一年度内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按照相应标准分别予以奖励,相关奖励标准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襄阳籍退役军人申请学历教育可享受这些利好

6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闻发布会,屈江鹏介绍了襄阳市对襄阳籍退役军人在学历教育方面的优抚优待政策(根据湖北省相关政策执行)。

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高等职业院校将退役军人纳入高职单招范围,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予文化课考试,参加由招生高校组织的综合考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予参加综合考查。

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录取时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同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退役士兵复学方面,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允许退役士兵适当延长修业年限。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在教育资助方面,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申报程序为: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46家A级景区拥军优属出实招

6月25日,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新闻发布会上,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骆建武介绍了该局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职能优势,全面落实全市景区景点对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优待政策。

目前,全市51家A级旅游景区中,已有46家为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提供优待服务。其中,古隆中、春秋寨等28家A级景区免首道门票;唐城、华侨城奇幻谷等18家A级景区实行门票优惠政策。

市民朋友可关注“襄阳文化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或者登录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通过“在线查询”板块里的襄阳市A级旅游景区面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和襄阳市免门票A级景区基本信息表,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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