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4天截止!逾期未办有后果→

2024-06-26 21:16:13 - 政府网站

转自:清远发布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6月30日截止!

还没有办理退税或补税的市民

请抓紧时间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部门提醒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填报信息要准确

纳税人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切勿轻信网传、口传的“退税秘笈”等各类涉税小道消息,应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依法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况,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申报或不实申报。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逾期未办有后果

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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