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安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2024-06-26 21:11:02 - 陕西法制网

西安长安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为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引导广大人民陪审员忠于宪法法律、忠实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好在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6月26日下午,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栋主持。

西安长安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会上,区司法局副局长巩静海同志通报了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区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委主任贺君同志宣读了《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高同锁等276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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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与会领导向部分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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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上届人民陪审员自委会主任王咏梅的领誓下,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对鲜红的党旗,高举右手,进行了庄严的宣誓,表达了对宪法法律的忠诚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

西安长安法院组织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暨岗前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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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态发言中,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将牢记宣誓时的初心,不负陪审员使命,加强政治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积极参与案件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法律的敬畏心,担负起人民赋予的重任。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栋代表长安法院对经严格选任、被光荣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276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人民陪审员介绍了长安法院基本情况以及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得力助手,是社会法治宣传教育不可替代的力量,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他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01讲政治、顾大局,坚定法治信仰

广大陪审员必须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和“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职责,确保陪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02重学习、勤思考,提升能力素养

要深入学习人民陪审员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审判纪律等内容,尽快进入角色。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做真正的“法律明白人”。同时,要积极参与各类任职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和庭审实践,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胜任陪审工作。

03敢担当、善作为,认真履职尽责

要扎实履行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的法定职能,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作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对民风民俗的熟知、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为法院审判事业带来不一样的视角。与合议庭法官互相尊重、共同协作,坚持深度参审、实质参审,敢于充分、独立发表意见,避免“简单坐堂”“陪而不审”现象发生。

04维民权、护民利,牢记宗旨意识

要牢固树立人民司法理念,坚持人民立场、用好群众智慧,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主动宣传法治、宣传法院,让更多的群众更好地感受司法、理解司法、支持司法、监督司法。

05知纪律、守规矩,保持清风正气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规定来履职,遵守审判程序和纪律,注重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格遵守法院有关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做到不为权所蚀、不为物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坚决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共同维护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廉洁性。

会后,监察室副主任薛维涛、刑事审判庭法官任洁、上届人民陪审员自委会主任王咏梅分别围绕严守廉洁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庭审纪律、规范司法礼仪,民事、刑事相关法律知识及庭审程序和技巧,如何发挥好陪审员作用以及人民陪审员的自身要求等方面对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为后续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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