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卖蟾蜍,后果很严重!一女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07-26 14:01:06 - 媒体滚动

蟾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癞蛤蟆”,主要捕食蝗虫等农作物害虫,是国家“三有动物”,不过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唯利是图,不顾法律法规,非法捕捞贩卖它们。近日,金山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贩卖蟾蜍的案件。

7月11日,金山公安分局兴塔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出入自家小区时,看到路边有人在非法售卖蟾蜍。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案情侦查工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民警通过调查,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进入了警方视线。“一般我们的电瓶车上不会同时放置2个那么大的桶。”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民警排摸追踪,在亭枫公路通往浙江嘉善方向的检查站发现了该名女子的踪迹。

非法贩卖蟾蜍,后果很严重!一女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结合掌握的种种线索,兴塔派出所民警及时联系浙江嘉善警方,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第一时间锁定嫌疑犯的身份信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经过几日的巡查,7月18日早上4点50分左右,民警再次发现嫌疑人的踪影,于是迅速布控前往抓捕,当场查获3只装满蟾蜍的蛇皮口袋,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经民警清点,共有291只蟾蜍。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了通过贩卖蟾蜍牟利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当天下午,兴塔派出所民警在林业部门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将扣押的蟾蜍进行了科学放生。

非法贩卖蟾蜍,后果很严重!一女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在此提醒您:

生活中常见的蟾蜍、青蛙、麻雀、刺猬都是“三有”动物,任何猎捕、收购、出售行为都是违法的,达到一定数量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悉,下一步,为防止蟾蜍及其他野生动物从源头进入,金山警方将加强各道口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情况。

资料:醉美枫泾

编辑:干钰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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