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露天堆场监管缺失

2024-07-26 07:26:17 - 媒体滚动

转自:湖州日报

部分露天堆场监管缺失

记者  党勤

本报讯  有市民近日向《看见》栏目组反映,在吴兴区东林镇南山村村口,有几个露天堆场长年不见整治,对此,记者前往当地进行调查。

记者来到南山村村口,看到几个未覆盖的沙土石料堆,车辆经过时带起阵阵扬尘,在这条村道上,竟有大大小小5处堆场,既没有围挡也没有覆盖,部分时段还有机械设备生产作业。

周边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堆场一直处于经营状态,把周边石矿上的石料收来后,经过筛选再进行出售。

《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石粉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防风抑尘网、地面硬化、遮盖、喷淋、冲洗等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其中一个堆场的负责人。面对记者询问是否需要对场地进行覆盖时,他说:“不用的,看村里抓得紧不紧,如果环保抓得紧,政府要检查,肯定要盖一下的。”

他还介绍,该堆场占地面积约9亩,其中有近5亩是以每年1.5万元的价格向南山村租的。记者发现,这些堆场距离南山村党群服务中心仅仅300米。

对于堆场负责人所说的情况,记者从当地村干部处得到确认。南山村工作人员陈文强说:“之前因为场地空着,所以出租了,我们随时可以让他清场,只是没有经常去巡查。”而堆场负责人有不同的说法:“该来的部门都来过了。”

记者找到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了解情况。“像这类进行破碎、筛分的堆场是有营业执照的,因为可豁免环评手续,所以不在我们日常的管理范围。” 吴兴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第五中队中队长黄诚说。

当地自规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探后发现,几处堆场中,有2处未经审批占用了耕地、林地、草地。 “耕地、林地、草地变堆场,是不利于作物继续生长的;废料、建筑石料等对土地的影响要做进一步论证,后续我们会抓紧核实,进行整改。” 东林自然资源所副所长郑林峰说。

对此,东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顾国强则说:“年初给堆场负责人开过会,也提过相应的要求。但问题反复性较强,需要各部门协同制定一个方案,开展联合检查,才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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