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加梯”纳入老旧小区成片改造 财政补贴标准提高至每部20万

2024-07-26 07:41:42 -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李慧综合报道

武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现新变化。

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正式施行,明确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统筹纳入本辖区老旧小区成片改造计划,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扩展资金使用用途。

《指导意见》的施行有望使得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居民意见难统一这个“堵点”得到解决。《指导意见》显示,有增设电梯意愿的业主,可以向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增设电梯需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据悉,《指导意见》提出各区在将“加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同时,要将增设电梯相关的管线迁移、场地预留等工作一并实施;对于协商一致并已启动增设电梯申报手续的楼栋单元,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为其预先开展电梯基础施工;鼓励实行“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审批、批量施工”的整体增梯模式。

在资金筹集方式上,《指导意见》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费用按照实施主体自行协商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实施主体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

根据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指导意见》还提到,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实施主体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其余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据悉,此前的政策中,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10万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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