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26 05:46:38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3-05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NW-09楼102室。

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微电子机械系统传感器、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生产MEMS传感器,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微电子机械系统传感器、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生产MEMS传感器,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拟对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3-05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共计募集资金83,351.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02.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048.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16.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32.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76,048.33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73,232.09万元的差异,均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以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具体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计划增加“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子公司德斯倍公司租赁场地进行建设,改为由德斯倍公司在租赁场地上和本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联合实施。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在原实施地点“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号6号楼M1A栋2楼”的基础上,增加“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整合企业研发资源,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创新保障,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暂不适用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人民币64,735.25万元,完成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8.40%,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96.85万元(其中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3、联系传真:0512-62386836

4、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5、联系人:董铭彦、仇伟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3-06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82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86证券简称:敏芯股份公告编号:2023-061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82号)。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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