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评选活动启事

2023-08-26 11:55:08 - 揭阳发布

转自:揭阳发布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评选活动启事

为加大“中国玉都”揭阳市文旅资源开发力度,深化玉雕作品市场转化对接,促进玉雕作品转化为旅游商品,现决定举办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评选推广活动,打造一批物美价廉的玉器旅游手信品牌,进一步弘扬推广玉文化,助力揭阳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活动主题

中国玉都·揭阳有礼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揭阳产业园玉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揭阳市旅游协会

        揭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定于8月-10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开征集:8月25日-9月25日;

(二)产品初评:9月27日;

(三)网络投票:10月8日-10日(3天);

(四)产品终评:10月11日;

(五)公示:10月12日-16日(5天);

(六)公布结果及展示推广:10月中下旬。

 四、参评产品要求

(一)具有揭阳文化特色或揭阳玉雕工艺的玉器工艺品或玉器日用品。

(二)参评产品可以是根据活动要求新创作的产品,也可以是已在市场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每件(套)不超过800元。

(三)参评产品的申报单位须是在揭阳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同一企业报名参评产品不超过5个。

(四)已被评定为首届、第二届“揭阳十佳旅游手信”产品和首届揭阳市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不再参评。

五、奖项设置

(一)终评得分前10名的参评产品认定为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网络投票得票最多的1个产品,认定为本次评选活动的“最佳网络人气奖”。

(二)被认定为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活动“最佳网络人气奖”的每个产品可获牌匾和荣誉证书各一份。

六、参评报名

(一)报送电子资料。请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评选活动报名表》,产品电子图片3-6张(包括产品及内外包装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jpg,每张电子图片不超过3M),以及相关证照扫描件,于9月25日前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lcywhzx@163.com,邮件以“产品名+申报单位+电话号码”命名。

(二)报送参评实物。申报单位将实物产品(一式两份)、《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评选活动报名表》和相关证照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9月25日前送至揭阳产业园玉都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妙莉,电话:13502603928),可选择邮寄或上门提交。参评产品邮寄时请妥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由投寄人负责。

参评产品如获奖,实物产品(一式两份)不予退回,无偿提供给主办方用于展示推广。产品如没获奖,活动结束后,可自行领回实物产品(一式两份)。

七、产品评选

(一)评审机构

活动成立初评和终评专家评审组,分别对参评产品进行初评、终评。

(二)评选标准

综合考量参评产品,从文化性、品牌性、工艺性、市场性等方面来综合评选产品。

1.文化性:产品设计具有创意理念,能体现揭阳文化特色。

2.品牌性:申报企业、设计师(团队)或参评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3.工艺性:具有“揭阳工”特色,通过揭阳玉雕工艺体现出奇、巧、精、特的特色。

4.市场性:产品定价合理,包装精美,便于携带,能根据市场需求批量生产,及时供应。

(三)专家评审

1、产品初评:9月27日,由初评专家评审组现场对参评产品评分,综合考量产品文化性、品牌性、工艺性、市场性共4个指标,每个指标25分,评委给出1-25分的评价,专家所评分数的平均值(满分100分)。产品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前15名的参评产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2、网络投票:10月8日-10日(3天),对得分前15名的参评产品开展为期3天的网络投票,在线上平台设立投票专页,邀请广大网民评选最喜爱的产品,网民每人每天可投票1次。产品得票情况将作为产品终评的参考;得票最多的1个产品,认定为本次评选活动“最佳网络人气奖”。

3、产品终评:10月11日,由终评专家评审组现场对入围网络投票的参评产品评分,综合考量产品文化性、品牌性、工艺性、市场性共4个指标,每个指标25分,评委给出1-25分的评价,专家所评分数的平均值(满分100分)。产品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前10名的参评产品认定为2023年“揭阳十佳旅游手信(玉器类)”。

八、结果公布及展示推广

(一)在产品终评并公示后,10月中下旬将对外公开评选结果,并利用适当的文旅活动进行颁奖。

(二)组织新闻媒体对获奖产品进行深度宣传报道,提升产品、设计团队(人才)及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三)多渠道支持获奖产品的展示推广和市场销售,市级文旅部门有关展厅给予获奖产品免费展陈,市级文旅部门新媒体平台给予免费宣传推广,提升获奖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九、其他重要说明

(一)参评单位要保证参评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自有知识产权,请提交相关的权属证书扫描件。

(二)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对获奖产品图文资料可以无偿用于非营利性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展示、用于宣传资料印制等。

(三)获奖产品将在宣传、文旅部门有关平台宣传推介,以及优先参与文旅宣传展示活动。

(四)获奖产品若因侵权或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主办方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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