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孩子入学是否违法?孩子应该怎么办?

2023-08-26 20:54:55 - 四川在线

小铭切瓜丨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孩子入学是否违法?孩子应该怎么办?

开学季,拿着录取通知书走入心仪的大学,是莘莘学子的梦想。但是,近日一则#妈妈偷走录取通知书阻挠女儿入学#的新闻,却冲上了微博热搜。

据报道,在即将开学之际,重庆的一位妈妈偷走了自己女儿佳佳(化名)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关键证件,并留下一张写着“对不起”的字条后失联了。为啥妈妈要偷走佳佳的录取通知书呢?原来,在填报志愿时,佳佳按妈妈的意思填报了定向师范专业和重庆本地学校。但后来,佳佳又偷偷修改了自己的志愿,并最终被心仪的中央戏剧学院录取。

不料,8月14日,在距离佳佳开学只有10多天的时候,发生了开头的一幕。那么,妈妈偷走或者藏匿录取通知书,阻挠孩子入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为此,8月26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到了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合伙人崔映西律师和四川罡兴律所主任任静律师,一起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涉嫌侵犯了当事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要明确一点,虽然这位母亲偷拿了孩子的录取通知书,但是不属于普通法律意义上盗窃行为。因为母亲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录取通知书本身也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财产价值。”崔映西介绍,不过该母亲这样的行为还是已经涉嫌违法,因为偷拿了录取通知书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当事人(就是佳佳)接受教育的权利(以下简称受教育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简单地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都享有受教育权(包括高等教育),即有受教育自由权和受教育机会权。”崔映西说。

崔映西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侵犯受教育权往往多见为侵犯受教育自由权、受教育机会权,其主体一般是特殊民事主体,例如父母、招生办、邮局等。以父母侵犯子女受教育权为例,既有可能表现为过度干预子女选择院校、专业,也有可能表现为不让子女上学(包括不让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上学、不让女孩上学、仅让子女接受私塾教育或在家教育等)。

崔映西的说法,也到了任静的认同。在任静看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佳佳母亲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佳佳的受教育权。

当事一方应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建议沟通解决

“关于受教育权的民事救济制度,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崔映西告诉记者,从广义上讲,受教育权可以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益。因此,他认为在不构成行政违法时,受教育权的救济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侵权责任的规定。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在此案中,佳佳已有17岁,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就说明佳佳是民事主体。”崔映西说,既然是民事主体,那么在遭遇到了侵害人格权(即侵害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时,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但是,由于当事双方是父子(女)、母子(女)关系,而且请求司法机关保护有一定的滞后性,我们一般还是建议大家通过沟通解决。”

对此,任静也建议,遭遇父母侵犯子女受教育权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社区、学校等相关机构求助,进行调解或者补办补发证件。“比如可以在申请补发录取通知书、申请补办身份证件后,让相关机关主持调解,沟通解决问题。”任静说,当然,如果尝试了各种沟通都不起作用,那还是只能向司法机关请求责令父母停止相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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