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政策切实为群众减负

2024-08-26 15:42:14 - 政府网站

转自:崇左政府发布

崇左讯(记者李鸿熙)我市医保部门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基本原则,科学统筹基金安全、群众待遇和医疗机构发展之间关系,积极向改革要效益、向改革要红利,通过落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政策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长期以来,部分群众常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被纳入乙类或丙类报销类别,报销比例偏低,部分项目甚至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群众只能全额自费,特别是一些急救或重症项目得不到医保报销,一直是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以新生儿常见的重型黄疸患儿为例,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到新生儿科接受治疗,需要新生儿暖箱、新生儿监测、新生儿蓝光治疗等项目,此前此类项目均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病情较重、住院时间长,将给群众带来较大经济负担。

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今年7月1日起市医保局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开展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报销政策,将经皮穿刺神经干注射术、子宫输卵管通液术、新生儿暖箱等200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提高712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报销比例。具体为:增补200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甲类医疗服务项目133项,乙类医疗服务项目67项;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内712项医疗服务项目的基金支付类别,其中496项由乙类调整为甲类,125项由丙类调整为甲类,91项由丙类调整为乙类。按照现行医保政策,甲类医疗服务项目全额纳入医保报销,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自付15%后进入医保报销,丙类项目个人自付30%后进入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事,今年以来已陆续将开展门诊产前检查和“试管婴儿”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并调整提高分娩镇痛支付比例。预计通过这次报销政策调整,每年可为群众减轻就医负担超过3000万元,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特别是对部分优生优育项目和新生儿治疗项目的调整,有效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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