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装“盲盒”作弊器、玩“快闪”……一批造假典型被曝光

2023-09-26 12:03:4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近年来,第三方服务机构逐渐成为生态环境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然而,少数第三方服务机构受利益驱动,“动歪脑筋”“钻空子”,主动或被动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不仅严重扰乱第三方服务市场秩序,也误导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影响环保决策。

9月22日上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6起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发布会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志威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发现相关问题及时移送线索及证据,合力推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整治,依法惩治涉案单位和违法犯罪人员,对弄虚作假行为形成严厉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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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明知车辆排放不合格, 

“作弊器”辅助通过检测

2022年4月,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昌金顺机动车检测公司开展远程执法检查时,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一辆正在检测的车载(OBD)接口处连接着一个“小盲盒”,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测场开展检查。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检测场已为该车辆出具了排放检验合格的报告,该车OBD接口处的可疑“小盲盒”已被移除。执法人员随即组织复检,发现该车辆的OBD检查信息有多项指标不满足检验时的车辆状态要求,不符合检测标准。在相近的时间内,同一辆车先后两次检验,用的是同一种检验方法,检验的结果却截然不同,这明显不符合逻辑。

经过执法人员反复甄别,认定“小盲盒”就是OBD屏蔽器。它能使检测设备无法读取车辆真实的OBD检查信息,从而使不符合检验状态要求的车辆“蒙混过关”,获得检验资格并通过检验,转为“合格”车辆。面对执法人员出示的录像、数据传输记录等证据,检验员坦白,在检测过程中,他看到了车辆外接有OBD屏蔽器,也知道它的作用。但为了招揽客户、赚取利润,不惜牺牲社会效益,出具了车辆检验合格的虚假报告。最终,生态环境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对该单位处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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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超标排放却出具“达标”的检测报告

2022年8月10日,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顺义区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多项指标严重超标。而该企业拿出的由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北京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云测)出具的8月10日当天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放的8项水污染物全部达标。

执法人员在核审中天云测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时发现几个可疑之处。一是该公司取样时间是2022年8月11日,但8月10日就已经完成了部分指标的检验,检测化验时间早于样品签收时间。二是该公司检验消耗的废水样品量达不到国家实验样品标准推荐量。三是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在分析化验记录中签名的检验员王某承认,他本人并未参与实际检验工作。

经过执法人员综合调查研判,这份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并不“合格”,不能真实反映该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中天云测涉嫌数据造假。

根据调查结果,对顺义区某企业水污染物超标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另外,针对中天云测涉嫌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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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分钟“闪现”20公里外,

不采样也一样检测

2023年3月,受房山区某储油库委托,中环华信环境监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华信)对其油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并出具了储油库17个易泄漏点位油气排放全部达标的检测报告。

然而,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调取该储油库进出场记录、监控视频等发现,在检验当天,检验人员并没有出现在储油库。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中环华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据中环华信采样记录显示,2022年12月31日11∶59,检验员张某、李某在海淀区民族大学附近一家饭店进行采样;而仅仅1分钟后,两人又“出现”在了直线距离超过20公里的顺义区后沙峪一家饭店采样。在记录里,这样的“闪现”情况,出现了多次。检验活动轨迹明显不合理,违法行为显而易见。

执法人员将相关线索、证据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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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3个月内出具的6份检测报告完全一样

2023年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2022年1月—3月间,延庆区的两座锅炉房6份废气自行检测报告的采样时间、采样人员及瞬时参数完全一致。进一步调查发现,前后6次检测的背景参数竟完全一致,共涉及两处锅炉房,前后时间跨度3个月。锅炉废气温度始终为28.5摄氏度,明显不合常理。

这6份检测报告是企业委托北京秦盛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盛达)进行锅炉废气检测并出具的。

执法人员查看检测记录发现,根据秦盛达出具的2022年2月28日的检测记录计算出来的氮氧化物(NOx)检测结果应为37mg/m³,已超过标准限值(30mg/m³)。而秦盛达的检测人员“大笔一挥”,直接将数据改为21mg/m³,检测结果瞬间变成了“达标”。

经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秦盛达涉嫌伪造原始记录,未按标准采用原始数据,或故意不真实记录原始数据,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嫌疑。执法人员将相关线索、证据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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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移花接木+无中生有”,

检测数据造假成常态

2023年年初,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收到线索,称北京京环建环境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京环建)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执法人员随即前往京环建服务的排污企业,调取相关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组织专家开展会审核查。

经专家认定,京环建大量监测报告存在篡改、伪造数据的情形,造假手段之多、频次之高触目惊心。截至目前,已查明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环境监测报告共70余份,涉及排污单位20余家。

2022年2月,京环建受房山区某排污企业委托,对其工业炉窑排放污染物实施监测。在京环建最终出具的监测报告中,氮氧化物(NOx)浓度为94mg/m³,低于标准限值,排放达标。但执法人员调取现场监测原始记录进行比对,发现原始记录中显示NOx浓度为194mg/m³,超过标准限值近一倍。从不达标到达标,检测机构最终出具的监测报告是人为制造的“移花接木”。

2022年10月,京环建受委托为朝阳区某加油站开展监测,派采样员胡某、刘某赴该加油站实施采样。当天监控记录两名采样人员仅在现场停留了两个小时就离开了,而在京环建最终出具的监测报告中,30余项监测结果均达标,采样时间覆盖两天采样时间的早、中、晚3个时段。更蹊跷的是,本应在该加油站实施采样的胡某、刘某却出现在了距离10公里外的一家餐饮企业开展监测活动。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大多为凭空捏造,采样人员实际并未现场进行采样。

由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依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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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车不出力人“出力”,

帮助不达标车辆蒙混过关

2023年4月,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抽查火天禄马(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有4辆柴油车在该公司进行排放检验,初检结果不合格,复验时却顺利通过了,这是怎么回事儿?

按照操作规范,在检测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远离测功机,但复验时工作人员却一直站在测功机盖板上,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带着线索和疑问,执法人员到该检测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测试传感器,询问工作人员,最终发现了这4辆柴油车复验合格的“秘密”。

原来,车辆复验时,辅助检验员在测功机力传感器上方插入了一根长螺丝,检验过程中用脚踩住长螺丝,通过人为干扰底盘测功机力传感器,增大了测功机力传感器所测扭力,进而提高上线车辆测得最大轮边功率,让这4辆车顺利“过关”。

检测场的辅助检验员通过人为干扰,无法真实反映正常运行状况下车辆的排放情况,帮助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蒙混过关”。他们没想到的是,执法人员却从其反常的举动顺藤摸瓜,揪出了检测场的违法行为。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单位处2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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