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退税?详解诈骗
近日,纳税人小孙收到了一封网络邮件,宣称税务总局制发了个税汇算清缴通知“可以根据近三年的缴纳税款总额的70%扫码退税”,点击链接后跳转到了一个“高仿”的税务总局网站。小孙本想赶紧点击申请,后转念一想去年已经办过年度汇算了,怎么还让办,就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人员向小孙进行了详细解释,告知该邮件可能涉及诈骗,后续还会让你提供银行卡、手机号、验证码等资料,小孙吓出了一身冷汗,赶紧删除了邮件。
温馨提示:纳税人可通过个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自行办理,也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或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税务机关不会授权其他所谓的“电子”渠道,请纳税人注意甄别,且勿受“能够大量退税”的影响点击不明链接,以免自身信息泄露财产遭受损失。
摘自《个人所得税汇算服务与风险提示十三案例》(国家税务总局)
一、退税年限规定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如果符合退税条件,建议对收入、扣除确认后,及时提交申请退税,关注税务机关的退税审核情况,避免错失退税红利。
如2024年7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不再受理纳税人2020年度汇算的退税申请。请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汇算申请退税,避免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要相信所谓的退税秘籍
税务机关在进行退税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申报的相关项目存在待核实的事项,会向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发送消息,纳税人应及时查看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很多网络视频或者文章说:个人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可以新增填报一些扣除,由此就能获得退税。看到这个“退税秘笈”,很多个人不管信息真假就如法炮制,这也就是所谓的可以“二次退税”。没想到刚填不久,就收到了税务机关推送的提示如实申报的信息。
三、自己对扣除项目梳理一下,或者咨询税务部门或者专业认识
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1.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2.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