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以强国富民为己任的“建设者”——与共和国共成长的工商联组织

2024-09-26 12:52:54 - 媒体滚动

转自:全国工商联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改革开放的历史巨幕由此拉开。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也得到恢复和加强,工商联工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一只火锅,一台大戏”!

谈到我们党对原工商业者态度的转变和以后对个体私营经济政策的转变,必须说起改革开放初期的一段佳话,这就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五老火锅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统战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人士聚集北京开会,邓小平同志提出见一见工商界的老朋友,并提出了包括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古耕虞和周叔弢在内的一个五人名单。1979年1月17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约见五位老人,就如何搞好经济建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五老提出希望原工商业者站出来办企业,利用外资、归侨办厂等观点。

“要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邓小平亲切地称五老为“老同志”,与其推心置腹地聊到。

座谈会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时至中午,邓小平提议共进午餐。服务员当即在会见厅一角摆上了两张桌子,端上热气腾腾的火锅,大家一起涮羊肉,气氛十分亲切、温馨。

邓小平的关怀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工商界人士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这次谈话不久,由荣毅仁任董事长的中信,由王光英任董事长的光大,由胡子昂任董事长的中商陆续成立。

“五老火锅宴”中,周叔弢作为天津代表受到邀请。天津市工商联根据当时场景创作完成了油画《五老火锅宴》。记者从天津市工商联了解到,以周叔弢、何宗谦两任主委为代表的天津工商业者,首先提出“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和“老牛明知夕阳短,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口号。

正是由于这些老工商业者在大力兴办实业、发展集体经济、安置待业青年、开展对外联络、创办会员企业、工商专业培训、智力支援边疆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工商联职能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随着党中央对于工商业的理论与政策不断有新突破,个体私营经济获得蓬勃发展。

1980年12月11日,19岁的温州姑娘章华妹领到了改革开放后第一张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中国个体劳动者,从此有了合法身份和户口。

1985年4月13日,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个私营企业执照以国务院特批形式颁发。当日,国家工商局局长任仲林向大连市工商局授权,为个体户姜维发放改革开放后全国首张私营企业执照。

……

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牵线搭桥、奔走呼喊,带头兴办企业,推动原工商业者创办企业,协助政府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全国工商联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团结工商界和与工商界有联系的人士,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的团结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国各级工商联组织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不断强化。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988年9月,工商联各级组织共吸收新会员7.83万个,其中企业会员3.85万家,团体会员2742个,个人会员3.7万个。

1991年7月6日,中央15号文件颁发,对工商联的性质、任务和职能等进行了全面阐述,工商联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1993年10月13日,全国工商联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贺词中宣布批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同时又称“中国民间商会”。

1994年4月23日,在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上,刘永好等10名企业家常委向全国民营企业家发出题为“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推动下,光彩事业发起实施,创造性地开辟了民间扶贫的新领域,也为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逐渐成长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企业家,搭建了全新平台、提供了全新路径。

1997年,党的十五大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在五十周年国庆盛大游行中,一辆名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8号彩车引人瞩目。这是50年来,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彩车,第一次在国庆大典上出现。

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全面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社会阶层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明确了他们的政治身份,为私营企业主入党打开了大门。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同时,随着原工商业者在全国工商联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后退出工商联领导班子,工商联事业进入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主体的新历史时期。

创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载体,成为新世纪以来工商联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积极开展经贸活动,提供科技、融资服务,探索定点扶贫、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等方式,工商联的工作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职能任务不断丰富,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共同推动民营经济从“有益补充”“必要补充”,再到“重要组成部分”,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出独特的工商联力量。

2010年,中央16号文件提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对工商联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作出明确表述,工商联事业发展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

在此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逐渐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1993年,民营企业家首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2002年,民营企业家首次当选党的十六大代表……

2004年12月24日,中央统战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主办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这是中国首次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全国私营企业从最初的14家发展到1059.8万家,注册资金29.8万亿元,从业人员8907.9万人;个体工商户从零发展到3984.7万户,注册资金1.88万亿,从业人员8454.7万人。

回望历史,不由感叹:中国民营经济,起于改革开放,兴于改革开放,成于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改变了民营经济命运,解放了蕴藏在千百万创业者身上的无限潜力,激发了蕴藏在亿万民众内心的无限活力。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民营经济以“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凿刻出“强国富民”的担当,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但必须深刻认识到,正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持续不断地制定、改进与落实、执行,改变了千百万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生存环境,改变了国家政府和社会大众对民营经济的传统观念和价值判断,改变了民营经济人士和个体工商户的自主创业、投资兴业、产业创新的自觉、自信和自豪感。

这一切,逐步地、持续不断地、积极有力地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了民营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也为工商联锚定“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提供了必然的历史逻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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