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市水土保持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4-09-26 19:02:19 - 淄博发布

转自:淄博发布

9月2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亦恩向社会介绍淄博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并请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伊书霞同志,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科科长沈洪亮同志,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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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

一、请介绍一下我市水土流失分布情况?

受气候、地质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等自然条件影响,淄博市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部分区域存在风力侵蚀。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全市划分为沿黄平原风力侵蚀区、北部平原水力侵蚀区、中部丘陵水力侵蚀区、南部低山水力侵蚀区。水力侵蚀主要分布在沂源、博山、淄川及张店、周村、临淄的丘陵地带;高青和桓台还存在着一定的风力侵蚀。由于丘陵、山区土层浅薄,水力侵蚀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坡面面蚀,一些丘陵地区也有浅沟侵蚀及小切沟侵蚀。面对严峻形势,我们坚持“防治用”三位一体,以“防”控增量、以“治”减存量、以“用”促长效,不断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经统计,我市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比由2010年的68%下降至2023年底的3%,水土流失强度和面积呈现双下降形势。

二、人为扰动是人为水土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在这个问题上,请问下一步将如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会造成或者加剧水土流失。所以,不解决人为水土流失“增”的问题,就没法实现“减”的目标。因此,我们一直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督促指导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实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通过“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二是抓好精准化、精细化监管。加快构建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工作精准化、精细化。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事前防控水平。三是开展联动式、协作式监管。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建立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机制,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三、针对我市水土流失情况,将如何治理?

根据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我市尚有水土流失面积1405.93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97%,中度及以上侵蚀3%,主要集中分布在淄川、博山、沂源等南部低山丘陵区。下一步,我市将提标加力,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一是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以相对集中连片坡耕地和低标准梯田为重点,以修建土坎水平梯田为主,推广建设各类综合护坎梯田,减少土壤侵蚀,提升保土能力。二是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坚持治山、理水、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重点围绕水源保护、生态旅游、绿色产业、和谐宜居、休闲康养等方面,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立体开发体系。三是推行多元化治理模式。积极推行工商资本下乡、以奖代补、以工带赈等模式,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激发投资活力,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和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来源:博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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