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布首批9家电梯试点检测机构

2022-01-07 05:55:24 - 齐鲁晚报

原标题:潍坊公布首批9家电梯试点检测机构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蔚晓贤)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安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备受关注。如何确保电梯能够得到有效的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成为一个关键问题。1月6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潍坊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遴选确定山东润通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潍坊市首批电梯试点检测机构,可在潍坊市试点地区开展电梯试点检测工作。

据介绍,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电梯“自我声明+信用监管”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由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局现场审核,遴选确定山东润通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特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锦达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湖南安卓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鲁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9家单位为潍坊市首批电梯试点检测机构。

据介绍,申请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要求,将企业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在“山东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公布内容包括电梯故障率、停梯时间、救援时间等指标。试点电梯应当办理了使用登记、处于在用状态、上一检验周期检验合格、纳入了“96333平台”,购买了电梯责任保险。使用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设区的市局统一向试点维保单位提供“96333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接口,并研究制定电梯维保质量和效果的评价指标,引导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

监管部门应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方式、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审。对检测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检测的在用电梯,取消试点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试点。对检验、检测后,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电梯,应停止使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应当吊销机构资质的,及时收集证据并报告上级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对公益性检验机构存在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氛围。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激发企业内生功力和市场活力,不断提升电梯本质安全水平,调动发挥社会各方积极性,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安全使用,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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