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深圳监管局:配合“政府会计准则解释”印发实施<br>组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

2022-01-07 16:10:00 - 财政部网站

原标题:财政部深圳监管局:配合“政府会计准则解释”印发实施组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来源:财政部

近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明确了参公事业单位适用会计科目,在建工程估价转固、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后续支出、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三代手续费等的会计处理,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成本、合并报表范围中所属事业单位等的确认,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抵销事项的处理等相关会计政策,对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费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为配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落实,深圳监管局举办了驻深中央预算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网络培训班,邀请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以网络视频方式,对30家驻深中央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主要内容,从解释4号起草过程和政策制定的目的出发,结合具体案例,重点对在建工程按照估计价值转固相关会计处理、部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和抵销事项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析。培训讲解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有利于提高驻深中央预算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配合“政府会计准则解释”印发实施<br>组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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