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办理首单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业务

2024-01-07 15:05:51 - 南宁晚报

近期,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轨道御水江岸项目”在首栋单体办理规划核实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业务。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缴纳市场化商品房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8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市场化商品房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销售房屋作为担保,可申请在项目首栋单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第一时间对该项目应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核算,并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住建部门及时对接有关事宜,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了南宁市首单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业务,及时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快推进项目预售,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蓝梦

审核|张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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