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东莞市奥龙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2023-11-07 15:19:4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东莞市奥龙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寮步)应急罚〔2023〕52号】,涉及东莞市奥龙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奥龙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2D0QM40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肖永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寮步)应急罚〔2023〕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3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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