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7 15:17:4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3〕76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市优诺斯礼品包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3963927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谭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龙岗)应急罚〔2023〕7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违法事实
1、四楼开料房三处电源开关盒未张贴“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中第4.2.3条表2编号2-7 的规定;2、四楼开料房两台木工圆锯机上的旋转圆锯片未设置防护罩;不符合《木工机械安全使用要求》(AQ7005-2008)中第5.1.1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13和《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14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1.人民币 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3
处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