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高州市一家货运部不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处罚

2023-11-07 17:53:4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茂名】高州市一家货运部不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张燕球货运部,该货运部不按规定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州市监石鼓罚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不按规定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已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本局已于2023年7月7日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7月14日前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当事人未改正,监管人员多次通过口头催促,当事人仍拒不改正,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处罚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1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高州市张燕球货运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1MA57BH244L----------张**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30

公示截止日期2026-10-30

处罚机关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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