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锦州港再收问询函

2024-11-07 01:50:00 - 电鳗快报

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锦州港再收问询函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近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陷入了多事之秋。10月28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等多名高管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31日,公司又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要求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10月28日晚锦州港发布公告披露,2024年10月27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曹成先生、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先生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女士、副总裁曹成先生、原公司董事长徐健先生被取保候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曹成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先生、李挺女士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就在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的几天,即10月31日,锦州港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该问询函针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结果,提出了多项需要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的信息要求。

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锦州港再收问询函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57亿元,同比下降42.58%;归母净利润亏损11.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这种巨大的业绩波动无疑让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充满了担忧。

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锦州港再收问询函

        今年前三季度,锦州港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同比下降39.57%;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亿元。

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 锦州港再收问询函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当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但锦州港并非没有翻身的机会。公司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等方式来改善经营状况,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是上市公司不变的话题。

        《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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