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和你有关的这些价格要放开了!《天津市定价目录》拟调整!

2023-02-07 09:59:39 - 媒体滚动

转自:天津广播

天津市定价目录

为有序推动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我市拟对现行《天津市定价目录》进行修订和重新发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1日。

天津市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

快看 | 和你有关的这些价格要放开了!《天津市定价目录》拟调整!

与现行定价目录相比,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

缩减部分定价范围

一是结合市场化改革进程,缩减部分定价范围。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将市级以下电网销售价格从目录中移除;考虑下一步将稳步推动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再生水、淡化海水价格、有线电视相关收费以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的市场化改革,拟将相关内容从定价目录表中移除并在附注中予以细致表述,为下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增加并调整部分定价项目及内容

二是增加并调整了部分定价项目及内容。根据国家教育和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要求,在定价目录中增加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费标准两个政府定价项目;结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要求,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移出定价目录;进一步明晰了车辆停放定价内容;将污水处理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从定价目录中移除。

调整部分项目定价主体

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变化调整部分项目定价主体。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定价主体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人力社保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将属原国土房管部门定价职能的定价主体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相关主管部门的表述调整为具体机构名称,如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为市发展改革委。

调整定价目录结构

四是调整了定价目录结构。将市区分权定价以及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部门定价的情况,在定价内容上进行合并,不再分条表述;将原属于交通运输大类的天然气市内短途运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费项目纳入输配气大类。定价目录结构调整后可进一步增加部门政府定价项目的清晰度,方便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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