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辽宁丹东: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12个月以上间隔时间限制

2023-02-07 10:39:48 - 财经网

财经网讯2月7日,财经网从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了解到,该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不受缓缴影响。

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12个月以上间隔时间限制,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贷款。

新政|辽宁丹东: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受12个月以上间隔时间限制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