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狂飙》里曹斌介绍业务收取“中介费” 中介人员这些行为可“刑”吗?

2023-02-07 11:39:56 - 封面新闻

以案说法|《狂飙》里曹斌介绍业务收取“中介费” 中介人员这些行为可“刑”吗?

封面新闻记者于婷

作为2023年扫黑第一剧,《狂飙》的精彩演绎,诠释了政法队伍扫黑除恶的艰辛,也暴露出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种种黑暗面。剧中两集就“下线”的曹斌让观众印象深刻。曹斌为高启盛介绍业务,并向其收取2万元“中介费”,加速了高启强“黑化”。回归现实,中介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也是屡禁不止、花样百出。

谎称有内部关系

房产中介帮人购买“网红盘”骗钱

徐某是一名房产中介,在没有房源、没有内部渠道的情况下,谎称可以通过“关系”帮多名被害人购买“网红盘”,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犯罪分子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案发后部分退赃等情节,成都锦江法院依法判处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帮忙代办贷款

贷款中介人员“套路多”

刘某等七人成立贷款中介公司后,以“公司”名义开展“贷款中介”活动,并从“企查查”VIP账户上获取潜在贷款客户的联系方式,由业务员按照公司提供的“话术单”内容,利用“外呼系统”的虚拟号码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给客户拨打电话,询问其有无大额贷款需求。

被害人到公司后,他们就表示“经查询,可以办理大额贷款,且利息很低”,诱骗被害人办理贷款,随后以收取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等名义诈骗被害人钱财。

犯罪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被害人面签,并向被害人出示伪造的银行审核单,谎称被害人需要的大额贷款已经银行审核通过,并以被害人资料不齐需要补充、正在跟进贷款进度等为由,拖延被害人退款。

成都锦江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刘某等七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七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朋友圈里“卖”证书

中介发布办理各类资质证书虚假信息诈骗

张某通过微信好友及朋友圈发布“帮助考职称、资格证”等虚假广告,虚构自己有能力办理各类证件。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办理中级、高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一级、二级建造师证,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研究生调剂等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

成都锦江法院依法判处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上述案例只是非法中介的部分典型,现实生活中,中介遍布各行各业,几乎可以说“凡有需要皆有中介”。尽管多部门按职能打击整治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但非法中介始终“春风吹又生”。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凡事都要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办理,免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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