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 | 淄博市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转自:淄博发布
2月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三提三争’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杨刚向社会发布淄博市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1.目前,我市在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
淄博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新庆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目前,我市已建成林木种质资源库3处,其中淄博市柿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和淄博市文冠果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属于异地保存库,分别建有收集、扩繁和测定三个功能区;鲁山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属于原地保存库,主要对林木种质资源进行原地保护。其二,我们每年都会组织专业的队伍,通过查阅文献、咨询专家等多种方式,筛选目的林木资源,制定踏查路线,分批次赴全国各地进行资源收集。截至目前,已收集保存柿树种质资源418份、皂角种质资源14份,紫椴资源50份、无梗五加资源10份,麻栎资源300份、油松资源300份,文冠果种质资源621份,使部分濒危资源得到了及时保护。其三,认真做好种质资源异地保存管护工作,严格按照《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营建技术规程》进行管理,确保资源进得来,留得下,长得好,保存久。同时,还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种质资源的生物学特性、生长情况和开发利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并将资源数据录入国家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进行信息共享,使林木种质资源得到安全保存和科学利用。其四、对我市社会林草种质资源收集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我市单位和个人林草种质资源收集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及诉求,为今后指导我市林木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2.种质资源已成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日常生活中,个人能为林木种质资源科学保护做哪些事情呢?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改革发展科科长徐利同志:
我省2016年颁布的《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林木种质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生活中,建议大家不要私自从山上采集野生树木种子或果实,同时也不要采挖树根、苗木及花草,这种行为不仅会造成林草种质资源原生地自然生态和景观的严重破坏,而且在不经意间,可能造成濒危珍稀林草种质资源的丢失,并且在采集过程中可能会损伤树木花草的枝干,影响其正常生长,采挖回来的树木也难以保证成活和长久保存,由此造成林草种质资源的严重毁损和浪费。
来源:博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