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和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02-07 16:45:5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和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4年第10号
经监督检查,深圳市和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
许可证编号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1
深圳市和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55000578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2
深圳市都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粤BA75500018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3
深圳市都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55041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
4
广东文明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00633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配送)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