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团伙暴力垄断代驾市场 龙华检察“三步走”反有组织犯罪

2023-12-07 07:48: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7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吴梓欣)一恶势力团伙暴力垄断龙华区某KTV店前代驾市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近日,龙华区检察院起诉该起涉恶案件获判,并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代驾行业领域推动打击防范和源头治理双提升。

据悉,2019年、2020年期间,深圳市龙华区某KTV客流量大,门前代驾收入高,被告人王某某、郭某纠集被告人许某某、孙某某、莫某某等代驾司机在该KTV门前欺行霸市,不允许其他圈外代驾司机来该处接单拉客,遇到不听从劝阻想要到该KTV门前接单的外来代驾司机,王某某则指使团伙其他成员共同采取辱骂、威胁、恐吓、围堵、殴打等方式进行驱赶。

期间,该团伙还多次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等多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某、郭某等人多次随意辱骂、殴打、恐吓他人,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2023年5月6日,龙华区检察院对王某某、郭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龙华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郭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龙华检察官介绍,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有组织犯罪当中的一种。

日前,龙华区检察院就该案涉及的黑恶势力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源头治理问题以及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整治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三步走”建议书。

首先,建议完善处警登记、背景调查、警情研判、定期核查等执法机制,不定期到辖区开展暗访,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其次,建议对刑事犯罪多发领域、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将扫黑除恶斗争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此外,建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结合重点区域、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代驾行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

那么,市民在生活中遇到恶势力团伙该如何应对?龙华检察官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证人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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