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3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到位

2023-12-07 17:46:43 - 安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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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3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到位

安阳融媒记者黄亚楠

12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工伤一级至四级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我市对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对象包括,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据悉,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一级伤残人员增加150元,二级伤残人员增加140元,三级伤残人员增加130元,四级伤残人员增加120元,五级伤残人员增加110元,六级伤残人员增加100元。

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5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70元)。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575元的50%、40%、30%核定,即3287.5元、2630元、1972.5元。

根据省厅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文件,市社保中心统筹安排、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工伤保险支付系统待遇调整参数进行维护,积极落实待遇,调整补发资金,目前待遇调整工作已完成,惠及我市1300多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调整后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达4115元;工伤护理费人均达24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达18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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