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共招聘12名工作人员,即日起报名
市人社局介绍,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招聘9名工作人员,岗位包括会计岗位1人、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1人、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1人等。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按报名要求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jczx_rsk@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招聘3名工作人员,其中价格认定人员2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请应聘者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网址:https://zppt.fgw.sh.gov.cn/fgw_zppt/),填写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详见↓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会计岗位1人
2.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1人
3.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1人
4.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1人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1人
6.综合信息管理岗位1人
7.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1人
8.科研项目管理岗位1人
9.教育培训管理岗位1人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一)会计岗位
岗位描述:从事财务管理、税务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会计、财务管理、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会从业证书,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卫生城市建设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开展卫生区镇建设指导、督导,落实卫生区镇相关结果运用,指导完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推进条例法规落地,制订爱国卫生相关工作规范等;协助做好卫生城镇工作网络建设。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了解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有卫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爱国卫生技术指导岗位
岗位描述:指导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实施,落实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实技术支持、指导、培训等工作;研究制定爱国卫生相关制度,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法与策略研究。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了解爱国卫生工作内容,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岗位描述:推进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制度落地实施,探索健康积分制;负责重大专项、突发事件的公众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卫生项目策划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严谨的文字表达能力。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组织开展签约服务质控;组织管理家医签约服务质控网络和专家队伍,并开展区家医质控中心年度考评;定期编发质控简报;协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费政策实施;开展家医签约服务相关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优先,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综合信息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上海市卫生热线的综合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卫生健康相关知识库维护;负责12345卫生专线相关工单内容管理、信息和专报撰写报送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
(七)无烟环境与场所建设岗位
岗位描述:制定控烟(戒烟)相关领域的工作计划和技术标准、规范等;组织和指导各行业、单位、场所开展控烟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控烟(戒烟)专兼职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上海市无烟单位标准制定、指导、评审验收等。
岗位要求:公共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能够独立开展项目设计和实施,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八)科研项目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负责科研论文、著书的发表管理及项目数据统计和管理;组织开展中心医学伦理审查相关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教育培训管理岗位
岗位描述:负责专兼职人员能力建设规划及方案设计,组织落实相关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负责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专业人员科研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工作。
岗位要求:卫生管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20日。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_rsk@163.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的格式命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者,不另发通知。
(三)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初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身体检查
按照初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的内容和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王老师
邮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1
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价格认定人员2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岗位条件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网址:https://zppt.fgw.sh.gov.cn/fgw_zppt/),填写并提交《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和面试
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组织相应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用人员。笔试与面试时间详见招聘平台通知,期间将根据需要组织职业性格测试。
面试环节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市发展改革委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需现场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路径:首页—搜索“信用服务”—“信用报告查询”,咨询电话:400-820-8769。
4.体检和考察
组织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备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我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招聘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享受相应职务级别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53752325
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