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无需进行2023年度业绩预告

2024-03-07 19:05:23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7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飞马国际提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为何没有业绩预告,深交所对业绩预告是强制披露吗?满足什么条件需预告?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无需进行2023年度业绩预告。深交所关于主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主要规定如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5.1.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六)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公司因第一款第(六)项情形进行年度业绩预告的,应当预告全年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和第5.1.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综上,除触及强制披露标准外,深交所不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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