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开始退税了!退税会影响购房资格吗?

2024-03-07 19:24:56 - 京房字

各位粉丝:

最近,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这和很多人的“钱袋子”有关,有的人将可以获得退税,有的人还需要补税。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是退税,有些人是可能导致当月纳税金额小于0。但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中,对于非京籍,是要求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那如果这个月的纳税金额小于0,是否会影响到连续纳税的记录,影响购房资格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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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关于非京籍购房资格的认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是从购房资格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网签推算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比如本月要申请购房资格审核,那么就是从2024年2月往前推60个月。

因为个税缴纳有按月缴纳和按季缴纳税款两种情况,所以如果是按月缴纳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个月(或上个季度)开始网签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北京连续缴纳个税。

实际在购房资格审核中,连续5年个税或社保是有一即可,也就是说,社保满足或者纳税满足都可以。不过社保还要求申请当月也要是正常的参保状态。而纳税,政策中是规定:“每月缴税金额须大于零,以入库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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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连续60个月,那么如果因为退税,我这个月的纳税金额并不大于零,会中断连续,影响购房资格吗?放心,不影响的。刚才说到,政策中是规定:“每月缴税金额须大于零,以入库时间为准”。而汇算清缴针对的是之前一年的个税汇算清缴,即便有退税,也是对于这一年的退税,并非是计算到具体某个月,因此汇算清缴即便出现退税,也不影响购房资格的认定。而且,即便是因为个税新政平时就不用缴纳个税的,政策也有考虑到。早在2019年1月1日个税新政实施后,市住建委、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购房资格审核标准的补充公告,其中规定,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其当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则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且此后各月只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虽然纳税要求连续60个月,但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3个月的,也会视为连续缴纳。也就是说,有3个月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这个期限内不算中断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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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讲一下社保的认定。

关于倒推60个月等刚才已经说过,这里说一下社保断缴等特殊情况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都断缴了,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的话,只要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是不影响您的购房资格认定的。

换工作现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只要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也是不影响购房资格认定的。

注意,这两种情况都是断了的社保是需要补缴,才不影响购房资格哦。

最后的最后,温馨提示一下,从2022年3月30日起,北京市住建委已经推出了购房资格绿码服务,大家可以自己登陆“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址http://bdc.ghzrzyw.beijing.gov.cn/eo/wizard/mainMenu.go),就能提交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而且通常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半个小时内就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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