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黎明馍店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被罚款9000元
2022-04-07 14:53: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6)。涉及西安市鄠邑区黎明馍店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鄠市监处罚〔2022〕GT003号
西安市鄠邑区黎明馍店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案
西安市鄠邑区黎明馍店
92610125MA6U3YMQ7W
马亮
2022年1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鄠邑区黎明馍店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小餐饮许可证(证号:XCY61012520190943)有效期至2021年11月06日,已过有效期限。店内从业人员马亮、马红燕的健康证已过有效期限,当年未进行健康检查。2022年1月8日14时4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对鄠邑区黎明馍店经营者马亮进行询问。经询问,该店小餐饮许可证过有效期限后未及时办理延续换证,无证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截至案发,共计获利9500元。
行政处罚依据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2、《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500元;3、罚款9000元
自动履行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2022年03月03日